《御定子平》卷四“伤官合煞”:伤官与七煞为五合,其制煞愈为有力,主富且贵。喜身旺无破,忌身衰冲克。
按:七杀多数情况要逆用,制伏为吉。伤官合煞,也是常规方式之一。
1、伤官合煞成格,多为贵命。食制煞性刚,针锋相对;伤合煞性柔,注重策略和艺术,懂得妥协和怀柔,往往能够化敌为友。
2、伤官合煞,注意伤官的位置和与日元的关系,这是区分格局高下成败的重要因素。
3、煞重伤轻,宜比劫扶持伤官;煞轻伤重,宜财星滋扶七煞。煞重制弱艰困多,煞轻制重也清贫。
4、伤煞不可合化,化则以破格论。
5、伤官合煞,多凭学识、创意、表达、技艺等获得事业上的成功,即使不能官贵,局部伤官合杀建功,亦有一番成就。
例1 坤造:乙丑 庚辰 己丑 壬申 1985年生 5岁上运
庚金伤官合制年上乙木七煞太过,丑辰破又伤其根,不能官贵。命主专科学历,现为一私企中层管理人员。
例2 坤造:戊午 戊午 丁未 癸卯 1978年生 2岁7个月上运
时上癸水七杀自坐长生衰弱,伤官太重,制杀太过。命主初中文化程度,2001年进入乙卯运后,偏印旺抑制食伤,工作渐有好转。2007年丁亥,三会印局,制伤存煞,获得一份较好的工作。
例3 乾造:庚寅 乙酉 己卯 戊辰
己坐卯,支逢会局,月透乙木七杀,喜逢年干庚金伤官合制七杀为权,故贵为御史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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