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易经白话全解第二十一卦:噬嗑卦火雷噬嗑

生辰八字吧 八字 2021-09-02 3 0
「噬嗑」音同「适合」。咬合、磨合,口中咬物;惩奸除恶。卜得噬嗑卦谋事及求财皆可得,但在过程当中都会有些棘手的事要处理,而且还得小心连带而来的祸害,特别是可能带来牢狱之灾。若卜问官司,那麽很可能败诉甚至要入狱了。


「噬嗑」音同「适合」。咬合、磨合,口中咬物;惩奸除恶。

噬嗑卦是一个象形卦,有如颐中有一食物,像嘴巴要咬食的样子,因此名为噬嗑。噬嗑即「咬合」(吃东西)的意思。虽有所获得(口中含物),但要提防所得到的东西是否有毒;必须谨慎辨明是非,不要被表面的假相所欺骗。

噬嗑卦又被引申到刑罚的使用,例如初爻讲的是夹脚趾让初犯者不能再犯,而到上爻则是刑罚于首,颈戴枷具以至于丧失耳朵。因此若问官司,卜到此卦很可能有牢狱刑罚之灾。

卦象下动而上明,为动以明之意,表示行动要理性而明理;又内为雷,外为电,雷威猛而电照明。内有积极行动之性格,外又能够以聪明才智鉴察事理,是能够明察秋毫者,因此卦辞开宗明义就说「利用狱」,也就是性格与才能都足以承担关于刑罚这种最困难的决策事务。相较之下,贲卦象传则说「君子以明庶政,无敢折狱。」

噬嗑与贲卦是相反的一对综卦,卦序上是继临、观两卦而来。卦序到蛊卦之后为国家腐败有事,君王开始力精图治:开始是临观两个方法,临是亲自下去督察百官,观则是召告命令于天下;临观之后则是噬嗑与贲,其中噬嗑为使用刑罚,防治犯罪,贲则是以文艺礼教做为教化。

噬嗑取象为「颐中有物」,原本讲的是如何将嘴中之食物吃下肚,怎麽会扯到刑罚的使用?

杨万里说:「食有梗,治亦有梗,梗食者啮,梗治者决。不啮则味不合,不决则治不通。」这段话意思是说,吃东西时会有你不要的鱼刺、骨头、菜的硬纤维等等让人讨厌的「梗」,要把梗给剔除或咬下吐掉之后食物才能吞下肚;古人将这道理用在政事上,有如刑罚的使用,不良的行为及恶人就是政事上的「梗」,将梗去除了才能够治理人民。

一般而言,卜得噬嗑卦谋事及求财皆可得,但在过程当中都会有些棘手的事要处理,而且还得小心连带而来的祸害,特别是可能带来牢狱之灾。若卜问官司,那麽很可能败诉甚至要入狱了。

噬嗑亨,利用狱。

遇到棘手而很难处理的事,聪明果决者才能够处理像断狱这类复杂而麻烦的问题,而得亨通。

噬嗑之所以能亨通,是因为恩威并济,刚柔分明,主动而聪明(内震动外离明),要有明察秋毫的能力者才能够亨通。

利用狱,狱原本指的是刑罚之事,这是最难判决与最难做决定者,一定要果决而聪明者才能够胜任。「利用狱」也比喻所遇到的是棘手而艰难的事,若能刚柔并用,明察秋毫,则能够处理得宜。因此噬嗑虽有能够亨通,但绝对不是一般人所认为的好卦!

初九,履校灭趾,旡咎。

脚被戴上刑具而断了脚趾,因为遭受小惩,避免继续犯下杀身的大错,没有罪咎。

没有足够的身份地位却贸然前进,又太过顽劣刚强,所以在行动之初就因犯错而受到刑罚,脚被戴上刑具以免继续再犯,脚趾并因此而断掉;目前因为小事而受到惩罚,但却因此而能免于更大的过错,所以何尝不是因祸得福,能改过则可免于后悔。

〔字义〕

履校灭趾:脚穿上刑具而丧失脚趾。行动之初就受到小惩罚,因而心生警戒,不再犯错。因遭受刑罚而丧失了脚趾。现在听来相当残忍,以为是极刑,但实则在古代这还只是施以小小的惩罚,给予警惕,以免继续犯下大错而已。

屦:音据,穿戴,原为穿鞋的意思。校:刑具。屦校:穿戴刑具。乾宝则认为「屦校」是刑具。「屦校,贯械也」。

灭为消灭,丧失。

趾为脚趾之意,易卦中有许多卦是以初爻为趾或拇的。趾有行动之初的意思,灭其趾则意谓在行动之初就因为行为有差错而受到惩罚,因为受到惩罚而适可而止,不至于再犯下大错,因此爻辞说「无咎」。系辞下:「子曰:小人不耻不仁,不畏不义,不见利不劝,不威不惩,小惩而大诫,此小人之福也。易曰履校灭趾,无咎,此之谓也。」

六二,噬肤灭鼻,旡咎。

受到皮肉之苦的惩罚,丧失鼻子,没有罪咎。

六二与初九爻义及吉凶上都极为相似,都是受到小惩而免于继续犯下大错。两者的差别在于,初九为阳刚,防犯于初;而六二为阴柔而得中,其行为是随着初九而来,因此比较可能只是从犯。

也可解释为:吃到柔脆好吃的带皮肉,以至于脸埋在食物里鼻子都看不到了。没有罪咎。此比喻遇到简单容易的案子。

〔字义〕

噬肤:有两种解释。一是受到肌肤被咬的刑罚。程颐:「噬啮人之肌肤,为易入也。」因此「噬肤」与「灭鼻」同为刑罚。程颐此说于义理上最为通畅。第二种解释是吃到柔脆好吃的「肤」。则是以肤为食物。这种解释于义理上较不通。

以肤为食物又有两种解释:一是指皮肤,外皮,噬肤意指吃到柔脆的外皮。二是指祭祀中所用的「肤鼎」,是比较柔脆而好入口的肉,朱熹:「祭有肤鼎,盖肉之柔脆,噬而易嗑者。」来知德则兼取这两个意思:「肤者,肉外皮也。」又说:「祭有肤鼎,盖柔脆而无骨,噬而易嗑者也。」

六三,噬腊肉,遇毒,小吝,旡咎。

吃到乾硬的腊肉,又有陈年臭味的肥脂,让人心中不快,没有罪咎。

腌渍的腊肉已经过期而有毒,你却以为是好东西而吃了下去,所以因此而食物中毒;不过只是小小的过错,不致于有太大的罪咎。

比喻遇到陈久而棘手的老案件,很难处理。

〔字义〕

腊肉:以盐腌渍之后再加以乾燥处理的肉。

毒:有两种解释,一是与现今的毒同义。如虞翻曰「坎为毒」、「毒谓矢毒也」。多数易学家则都支持第二种解释,毒为腊肉里的陈年臭味,或是有陈年臭味的肥肉,是腊肉中让人讨验的部份。来知德有详细的考证,并说「毒者腊肉之陈久太肥者也」。

九四,噬乾胏,得金矢,利艰贞,吉。

吃到乾硬而带骨的肉,得到金属制的箭头之帮助,若能够辛苦而守正则吉。

吃到了骨边的乾肉,此乾肉虽然味道最为丰富但却也是很难驯服之物;然而你也有钢做的刀,可以强迫性地将这乾肉制服,送入口中。现在虽艰辛坎坷,其中滋味也是无穷,表示未来为吉,但整个过程不是那麽光明正大就是了。

比喻事情艰难、错综复杂而不好应付,但若能努力辛苦好好处理则吉。

〔字义〕

乾胏:乾硬不好入口又带骨的肉乾。胏,音子,为带骨的肉。

金矢:金为金属,钢硬之物,矢为箭头,为一直线往前行的物体。得金矢意谓得到解决问题的工具,杨万理《诚斋易传》:「得金矢以钻乾胏,则骨去而肉可噬。」意思说,金矢可用来切钻骨上的肉。另金矢也有比喻人的德性刚健而正直之意谓。

六五,噬乾肉,得黄金。贞厉,旡咎。

吃到乾肉,得到黄金,坚贞而艰苦则可得无咎。

乾肉比肤还要乾硬,但又不像乾胏那般带骨而麻烦,有点难咬但又不是太难,只须多加咀嚼就可入口。此比喻事情有点困难又不会太困难。

吃乾肉比吃皮难,但比吃骨边肉简单,味道也平平;比喻目前所要断的案件不难不易,也因为不难不易而更容易因此而心生怠慢而有所疏忽,所以断案者必须要符合「得黄金」之象,黄象征中庸,金为阳刚坚硬,也就是秉持公正而刚正严明,如此才能避免犯错而后悔。

〔字义〕

黄金:有两种解释,一就是现今认为的黄金,而黄也有中庸之意,因为黄为中色,六五为上卦的中爻。俞琰则认为黄金是赎金的意思:「得黄金谓得罚赎之金。书舜典:金作赎刑是也。」

上九,何校灭耳,凶。

罪大恶极,被配戴刑具以至于丧失了耳朵,凶。

太过顽劣而又要逃避于刑罚之外,终于导致枷锁套到了头上,而有耳朵被割掉的迹象,凶。

〔字义〕

何:或作「荷」,解作「负」,校为刑具,负校就是配戴刑具。另孔颖达将何解作「檐何」,那麽何与校同样都是刑具。何校灭耳,指的是因为配戴刑具而以至于丧失了耳朵,意谓颈部被施以刑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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